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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rujay】杰森没有作家梦(上)

情人节发篇文。

为brujay添砖加瓦ing。

轻松向。

虽然本章布鲁斯含量太低,不过下一章就多了【大概

杰森·陶德没有一个作家梦。

但这不代表他不写些什么。

*

写作这个词对杰森来说有点太正式,不过除去学校里的写作课,他在空闲时间里写的第一篇东西是在住进韦恩庄园的第一年圣诞节后。

那是一个简短的故事,一个男孩带着自己捡到的流浪狗,徒步前往海边看朝阳。

现在看来,用词很幼稚,语句也不怎么通顺,唯一值得称赞的,是文章的情感很充沛。

杰森坐在庄园里自己以前的房间里,翻看着自己曾经写过的东西。他最近与布鲁斯关系不错,这个不错是指他们两个之间可以心平气和聊上几句,当然回到从前那种亲密无间的状态恐怕是不可能了,反正估计布鲁斯也没指望能回到从前。

所以杰森心血来潮来到从前房间,翻看起自己的回忆时,突然产生一个念头,要不要把这个故事重新再写一次?

他这些年读了很多书,虽然没再写东西,但怎么想都会比从前写的要好吧。

杰森抱着不知从何升起的自信心,决定说干就干,找出纸笔开始雄心壮阔的写下第一句话。

然后他就写不下去了。

杰森捂住头,感觉自己有很多想法,但一到组成句子,就怎么也写不出来。

这怎么行?杰森在某些事情上不是一个轻言放弃的人,他决定一定要把这篇小说写出来。

之后几天他看了很多写作指南,终于信心满满地又开始了写作。但这次写是写出来了,但自己读过之后,总觉得没有以前写得好。

杰森在书桌前叹了口气,只觉得自己还是放弃写作算了。他将稿纸收起,准备放到书柜里,阿尔弗雷德却在这时端着红茶进来了。

“杰森少爷,要不要喝茶?”阿尔弗雷德的笑容很柔和。

杰森放下稿纸,点了点头,伸手接过对方餐盘里的红茶,因为还有些烫,他放到了书桌上等待降温。

阿尔弗雷德看见杰森书桌上的写满句子的稿纸,询问道:“杰森少爷,能允许我拜读一下吗?”

杰森霎时间脸变红了,他下意识遮盖住稿纸,结结巴巴地说自己写得很糟糕,不适合给别人看。

阿尔弗雷德看起来有些遗憾,但还是表示明白,随后打算离开,但杰森却叫住他,将手中的稿纸递给了老人。

“我只是随便写写。”杰森掩饰性的喝了一大口红茶,差点没被呛到。

阿尔弗雷德微微一笑,露出理解的表情,他接过稿纸,坐在房间的椅子上认真地阅读起来。

杰森由于尴尬,端着红茶走到窗边,观赏着庄园庭院里的风景。现在是三月,昨天下了雨,天气有些阴冷,虽然树叶长出绿色,但还是没有春天的感觉。

但他还是听到了知更鸟的叫声,这象征着春天的小鸟已经抵达哥谭。

杰森慢慢喝完温度适宜的红茶,回头看向阿尔弗雷德。

老人此时恰好看完了小说,毕竟杰森写得并不长,只有三页纸,他抬起头,眼中全是温暖。

“所以,你觉得怎么样?”杰森状似毫不在意地问道,心里却直打鼓。

“非常动人。”阿尔弗雷德的笑容毫不掺假,他说道,“杰森少爷,你写得真好。”

“你只是在表示礼貌罢了。”杰森嘟囔着,想要将老人的赞美归结成善意。

阿尔弗雷德挑了挑眉,对他的杰森少爷不时产生的妄自菲薄之情没有反驳,只是温声说道:“既然您并不相信亲近之人的表达,那么便让陌生人评判如何?”

杰森一愣。

“把它放到网上吧。”阿尔弗雷德的笑容一如往常,他的建议听起来相当可靠,“陌生人与您并无利害关系,我想它会得到公正的答案。”

*

杰森听从了老人的建议。

他在一个知名的小说网站上注册了一个账号,将自己写的小说放了上去。由于是短篇,点击量并不多,但还是有人为这篇小说留言,杰森很吃惊。

【写的真好,我喜欢男孩抱住小狗的段落,让我想起自己的小狗。】

【最后男孩看海的场景描绘的真棒,好有画面感!我好喜欢!】

【小说很动人,期待作者的新作品。】

杰森·陶德承认自己看到这些评论后,第一时间怀疑是那位老人为了鼓励他写的留言。不过他马上就放弃了这个想法,杰森可没告诉对方自己在哪个网站写小说,阿尔弗雷德是一位尊重隐私的绅士,没道理会不告诉他。

杰森美滋滋地翻看着评论,觉得自己的小说也没那么糟糕了。

那之后,他重新注册了新账号,决定写点东西,而且这次要写得长一点。

杰森·陶德决定写一本推理小说。

这其实很好理解,他经历过相当多的凶杀事件,其中有些事件相当曲折,很适合作为推理小说写出来。

不过话是这么说,杰森可不打算照搬现实案件,那样读者一下子就会看透谜底,这就太没意思了。

我要写一个让所有人都猜不到的推理!

杰森·陶德立下雄心壮志,然后开始做准备。他阅读了市面上大量的推理作品,又入侵了警方的案件报告,查阅了大量的耸人听闻的真实事件,最后终于写下了这部小说的第一句。

【卡特琳娜·兰登的尸体在失踪六个月后,出现在她卧室的床上,她皮肤苍白,失去了身体中的绝大多数血液,却浑身找不到一个伤口。】

*

这部名为《红发少女之死》的推理小说出乎意料很受欢迎,杰森是有点搞不明白的。

他虽然刚开始想要写一个惊天地泣鬼神的谜题,但写着写着,就觉得自己在设想诡计时,真的没那么厉害,因此还是老老实实地写了常见的诡计套路,没想到大家还挺吃这一套的,从连载到结束,每章的评论都不少。

【虽然作者的诡计设定比较常见,但人物刻画很棒,我喜欢卡特琳娜,她的生活一团糟,但这女孩一次也没被打倒,直到最后还在抗争。】

【氛围描绘的非常出众,凶手杀人时我真的吓到一身冷汗,作者很适合写恐怖小说。】

【作者文笔真的很好,能让读下去。我不喜欢晦涩难懂的炫技推理,某些作者老是摆出一副自己诡计第一的模样,但推理小说终究还是小说,一点阅读体验都没有,就别说自己写的是推理小说,直接当推理谜题发出来算了。】

最后这条评论果不其然引发了关于推理小说是推理重要还是小说重要的常见辩论,这在推理圈是日常话题,杰森在网上加入一个推理小说圈子,里面的人隔几天就要发起这种讨论。

“咦,你也喜欢看推理小说?”这时候端着咖啡从杰森身后走过的提姆看到了他手机上的界面,打着哈欠说道,“这部小说还挺有意思的。”

杰森回头看提姆,眼中露出讶异,问道:“你每天忙得要命还有时间看小说?”

提姆有点无语,回嘴道:“看个小说又花不了多长时间,再说你不也在看?”

杰森一想也是,便耸耸肩,状似不在意地问道:“你觉得这部小说怎么样?”

“诡计一般,文笔不错,氛围塑造的很好,适合打发时间。”提姆一点也没察觉杰森的用意,喝了口咖啡,继续说道,“其实把凶手设计为警察还是有点无趣,虽然跟第一章的警察出场留下的伏笔呼应上了,但太明显,一下子就会猜到凶手是他,增加的其他嫌疑人全都被浪费了。”

提姆这么一说,杰森也觉得自己的设计有点明显,便虚心请教道:“那你觉得该怎么设计?”

提姆靠在沙发边上,想都没想就说道:“要是我的话,就把母亲薇拉设计为凶手。”

“为什么???薇拉很爱卡特琳娜的!”杰森一脸匪夷所思,不明白提姆的心是怎么做的,怎么可以让唯一对女主角好的人动手杀她?以前没发现提姆这么狠心啊?

“啊?薇拉很爱卡特琳娜?我怎么没发现?”提姆也露出不可思议的表情,努力回想道,“她不是经常把小时候的卡特琳娜关在房间里,不让她出门吗?”

“因为薇拉那时候发病了,不把卡特琳娜关起来,要是伤害到她怎么办?”杰森认真解释薇拉的行为,故事中她是精神有问题的女性,但很爱自己的孩子。

“她不发病的时候也没见多爱卡特琳娜啊,整天酗酒,家里从小都是卡特琳娜一人操持。”提姆又找出新的证据,佐证自己的观点,“光口头说爱,一点实际行动也不表现,根本看不出薇拉爱自己的女儿卡特琳娜。”

杰森一时语塞,经对方一说,感觉自己写得真的有问题,但还是强撑着说道:“世界上的爱有很多种,你不理解不要乱说。”

提姆端详着坐在沙发上的杰森,喝完了杯中的咖啡后,说道:“杰森,你这么激动,不会是作者吧?”

“才不是!”杰森立刻激烈反驳,态度相当强硬,“你别随便猜测!”

“本来我是有所怀疑的,但你的表现让我确认了。”提姆睁着无辜的蓝眼睛,将咖啡杯挡在嘴边遮住隐藏不了的笑容,说道,“大红,你的演技可不行啊。”

“不知道你在说什么,我要走了。”杰森从沙发上站起来,便要离开庄园,回到自己城中的安全屋。

提姆没有阻拦,只是看着他的背影说道:“杰森,这部小说真的很棒,我很期待下一本。”

杰森·陶德头也不回的离开了。

没过多久,外出去韦恩大厦回来的布鲁斯·韦恩进来了,他叹了一口气,问坐在沙发上的提姆:“杰森怎么满脸通红的骑摩托车走了?你们两个又吵架了?”

提姆·德雷克凝视着世界第一侦探蝙蝠侠,慢慢说道:“布鲁斯,我觉得在某些时刻,我还是要比你更具备世界第一侦探这个资格的。”

说完他便端着咖啡杯离开了。

布鲁斯·韦恩只觉得不明所以,又叹了口气,走向了蝙蝠洞的路线。

tb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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